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感觉《楞严经》一些论证不严密

比如:“阿难!汝更听此,祇陀园中,食办击鼓,众集撞钟,钟鼓音声,前后相续。于意云何?此等为是声来耳边?耳往声处?阿难!若复此声来于耳边,如我乞食室罗筏城,在祇陀林,则无有我;此声必来,阿难耳处,目连、迦叶,应不俱闻?何况其中,一千二百五十沙门,一闻钟声,同来食处?若复汝耳,往彼声边,如我归住祇陀林中,在室罗城,则无有我。汝闻鼓声,其耳已往击鼓之处,钟声齐出,应不俱闻!何况其中,象、马、牛羊,种种音响?若无来往,亦复无闻。是故当知:听与音声,俱无处所。即听与声,二处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。”

“若复此声来于耳边,如我乞食,室罗筏城,在祇陀林,则无有我;此声必来,阿难耳处,目连、迦叶,应不俱闻?何况其中,一千二百五十沙门,一闻钟声,同来食处?”

如果是声音来到耳边,就像我到城里乞食,祇陀林这个地方就没有我了,所以如果声音到了阿难的耳边,声音就不应该到目连、迦叶的耳边,他们应该听不到,其他人都应该听不到

佛陀想证明的是:不是声音到了耳边(“此等为是声来耳边?”)
论证的逻辑是反证法:
如果是声音到了一个人的耳朵里了,这个声音就不应该在其他地方存在了,其他人应该听不到了,(因为声音就像人一样,一个人不可能同时出现在甲地又出现在乙地:“如我乞食室罗筏城,在祇陀林,则无有我”),但是事实上其他人又听到了(“目连、迦叶,应不俱闻?何况其中,一千二百五十沙门,一闻钟声,同来食处?”),因此不是声音到了耳边。

这种逻辑显然是不正确的,科学事实是声音通过空气振动向四面八方传播,可以到一个人的耳朵里,也可以到其他人的耳朵里,根本不是只能在一个地方存在,不能在其他地方存在。

我感觉《楞严经》中还存在不少像这样论证不严密的地方。当然有可能是我理解错了,我想把这些问题弄明白,弄明白了 才能真正相信 。请大家指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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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地方确实不好理解。
可以找古德的解释看看。

我打个比方你可以看看有道理不?
好比你远远看到一个人,既不是这个人到了你眼前,也不是你的眼到了这个人身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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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的,不是这个人到了我的眼前,也不是我的眼睛到了这个人前,是光照在他身上反射到我的眼睛里。

但是仍然不能说明:“即色与见,二处虚妄。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”
也不能证明:“即听与声,二处虚妄,本非因缘,非自然性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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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看南怀瑾的《楞严大义今释》吧,自己直接来原典是比较费劲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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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不是说,如果你肚子饿了,一听见击鼓,知道是开饭了,就凑过去了,于是人就不在家了。如果是别的声音,比如是敲钟,和你没关系,你也就听不见,还在家里坐着。
这个“家”就是自己的本性所在吧。
所以不同的人,听到不同的声音,有的人只听到鼓声,有的人只听到钟声
所以声往耳来,耳往声去,两边其实都是虚妄的。
“若无往复,亦复无闻”,你也就听不到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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